各学院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贯彻落实习大大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心理问题应对处置能力,切实维护师生身心健康,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》(教师函〔2023〕9号)要求,决定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题培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及对象
培训时间:2023年1月9日——2月10日
培训对象:全体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任课教师;全体辅导员。
二、培训内容
学生疫情防控新阶段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势与策略,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与处置,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多元支撑,教师的心理健康和自我调适等。
三、培训方式
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是“寒假教师研修”专题的组成部分,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(www.smartedu.cn)“寒假教师研修”专题中专门开设“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”板块。符合条件的教师选择该板块,按照要求报名并选择个人身份,完善个人信息,实名登录后进行学习。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任课教师须完成不少于15节课程的学习,辅导员须完成不少于10节课程的学习。
培训工作联系人:刘利敏(0391-3591210)
党委学工部
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2023年1月12日